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,或多或少都会涉及到一些可能存在着不正当行为,例如办公室政治斗争、没有冠冕堂皇的竞争等等。其中可能还会涉及到另外一种不太常见,但却也同样擅自行使权力的行为——就是僭越。
所谓僭越,本质上是指未经授权而擅自侵占或者行使某种职权、权限的行为。既然是未经任何授权的行为,那么它显然是违反法律、规章或者社会基本道义的,不应得到任何的认可或者接受。
与常见的权力和權限的濫用不同,僭越是明显的越位行为,它是人们以“自己本身的能力和地位去超越权力的界限”,企图达到非法获利或者逃避责任的自我行为。因此,社会及法律是无法容忍任何明显的僭越行为的。
在公共场合,如个人私自擅闯禁区、私自搭乘救援车辆等行为,无疑都属于僭越行为的范畴。
总而言之,僭越这一行为如果能够被及时的揭露和打击,才有可能保障大家在合理的框架内行使自己应有的权利和权力,避免被不法分子所侵犯,更好的维护人们的社会地位和尊严。